淘屏网用户协议
1. 特别提示
1.1 本《淘屏网用户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是您(您可以是“屏主”也可以是“广告主”以下根据实际使用情况进行称呼)与商巢互联网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者“我们”)之间关于您在淘屏平台中注册并使用淘屏平台业务以及您通过淘屏平台获得相关信息、建议及/或服务等相关事宜所订立的协议。
1.2 请您认真阅读本协议,并充分理解本协议各条款的内容。淘屏平台发布的法律声明及隐私政策、计费标准、平台规则等其他规定均属于本协议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可分割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您在使用淘屏平台提供的服务之前,必须同意接受本协议。
当您按照注册页面提示填写信息、提交文件、阅读并同意本协议且完成注册程序后,即表示您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协议的全部内容。如您不同意接受本协议或其中任何条款约定,您应立即停止注册并使用淘屏平台及软件程序。
1.3 您明确同意,淘屏平台有权根据法律法规的变化及/或运营需要,不时对前述协议和条款进行修改并公布,该等协议和条款一经公布,立即生效,淘屏平台无需另行通知。您应主动不时查阅淘屏平台的公示,若不同意修改内容,您可以停止使用平台业务。若继续使用淘屏平台服务,则视为接受我公司对前述协议和条款的修改。
1.4 淘屏平台是商巢互联网技术有限公司拥有合法权益的,为使用淘屏平台业务的屏主或广告主提供相关信息技术服务的网络平台。您应认真阅读、充分理解本协议中各条款,特别涉及免除或者限制本公司责任的免责条款,对您的权利限制的条款、约定争议解决方式、司法管辖、法律适用的条款。
1.5 请您审慎阅读并充分理解本协议的内容以及淘屏平台公布的所有相关协议、规则等文件。注册成为淘屏平台用户以及使用平台提供的屏幕信息服务或者提供屏幕使之可供广告主使用即视为接受前述文件以及淘屏对前述文件的不时修改、删减及增加。
2. 服务内容
2.1 淘屏平台向广告主提供屏幕信息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屏幕信息、在线播放信息、可供播放信息等,并同时向屏幕信息服务商提供广告主的信息发布需求,以便促成广告主与屏幕信息服务商之间达成屏幕服务协议。
2.2 为避免误解,特澄清如下:淘屏平台提供的并不是屏幕服务,而是为广告主和屏幕信息服务商之间提供信息及技术支持,协助广告主与屏幕信息服务商之间达成屏幕信息发布服务协议的网络信息技术平台。淘屏平台不对屏幕信息服务商的服务过程中产生的纠纷或争议承担责任,也不对任何一方使用屏幕信息服务商服务过程中可能遭受的损失承担责任,双方应自行解决相关事宜。
2.3 对于您使用屏幕信息服务商提供的服务所支付的费用,将由屏幕信息服务商向您提供相应的发票。
2.4 您可以免费下载和使用淘屏平台的程序和服务。我们保留日后就程序和/或服务向您收费的权利。如果我们决定收取此类费用,我们将向您发送通知,并允许您选择继续履行或终止本协议。如果您拒绝支付相关费用,则我们有权不向您提供该等收费服务。
2.5 您同意并确认,本公司仅提供相关的网络服务,除此之外与相关网络服务有关的设备(如个人计算机、手机、其他与接入互联网或移动网有关的装置)及第三方收取的相关费用(如为接入互联网而支付的电话费及上网费、为使用移动网而支付的手机费)均应由您自行负担。
3. 知识产权声明
3.1 淘屏平台的一切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版权、商标权、专利权、商业秘密),以及相关的所有信息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表述及其组合、图标、图饰、图表、色彩、接口设计、版面框架、有关数据、印刷材料、或电子文件等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商标法、专利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和相应的国际条约以及其他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保护,除涉及第三方授权的软件或技术外,本公司已获得上述知识产权的相关权利。
3.2 未经本公司书面同意,用户不得为任何营利性或非营利性的目的自行实施、利用、转让或许可任何三方实施、利用、转让上述知识产权,本公司保留追究上述未经许可行为的权利。
4. 服务变更、中断或终止
4.1 用户理解,本公司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提供网络服务的平台(如互联网网站、移动网络等)或相关的设备进行检修或者维护,且互联网连接能力受到全球网路稳定性、技术状态、使用者所在地与使用的网路、电力供应、政府管制、计算机病毒、黑客攻击等既存不确定性的限制,如因此类情况而造成服务中断,本公司无需为此承担任何责任,且除特殊情况外应当事先进行通告。
4.2 如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形,本公司有权随时中断或终止向您提供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或部分网络服务而无需对您或任何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
- 您提供的个人资料不真实;
- 您违反本协议中规定的使用规则;
- 您在使用收费网络服务时未按规定向本公司支付相应的服务费;
- 您的行为违反法律法规或者政府规定。
4.3 用户注册的账户或使用淘屏平台的行为、方式不得从事违反法律法规或国家政策要求,或侵犯任何第三方合法权益的情况,如存在上述情况,用户应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本公司有权禁止用户继续使用该账户或停止用户继续使用淘屏平台,或依据相关法律或政府命令,将相关信息提供给政府、法院或检察机关,如由此给本公司造成损失的,用户应承担赔偿责任。
5. 使用规则
5.1 用户注册成功后,本公司将给予每个用户一个用户账号,该账号归本公司所有,用户完成申请注册手续后,获得账号的使用权。账号使用权仅属于初始申请注册人,禁止任何形式的让与,包括但不限于赠与、借用、租用、转让或售卖。用户承担账号与密码的保管责任,并就其账号及密码项下之一切活动(不论是否由用户本人所为或得用户本人授权而为)负全部责任。同时根据淘屏平台与淘屏平台旗下合作平台(以下简称“淘屏平台”)的相关协议,用户的账户信息在淘屏平网台可共享共用,您无需另外注册账户,即可享受淘屏平台为您提供的全方位屏幕信息发布服务。
5.2 用户不应将其账号、密码转让或出借予他人使用。如用户发现其账号遭他人非法使用,应立即通知本公司。因黑客行为或用户的保管疏忽导致账号、密码遭他人非法使用所发生的一切损失,均应由用户本人承担,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若因此造成本公司损失用户同意赔偿本公司的损失。
5.3 用户同意本公司有权在提供网络服务过程中以各种方式投放各种商业性广告或其他任何类型的商业信息,并且,用户同意接受本公司通过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用户发送商品促销或其他相关商业信息。用户同意本公司无须对前述广告或促销讯息的内容负责,用户应自行审慎判断内容的正确性与商品或服务质量。
5.4 用户在使用淘屏平台服务过程中,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 遵守中国有关的法律和法规;
- 遵守所有与网络服务有关的网络协议、规定和程序;
- 不得为任何非法目的而使用网络服务系统;
- 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淘屏平台服务侵犯本公司的商业利益,包括并不限于发布非经本公司许可的商业广告;
- 不得利用淘屏平台网络服务系统进行任何可能对互联网或移动网正常运转造成不利影响的行为;
- 不得利用本产品提供的网络服务上传、展示或传播任何虚假的、骚扰性的、中伤他人的、辱骂性的、恐吓性的、庸俗淫秽的或其他任何非法的信息数据;
- 不得侵犯其他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名誉权或其他任何合法权益;
- 不得利用淘屏平台服务系统进行任何不利于本公司的行为。
本公司针对某些特定的淘屏平台网络服务的使用通过各种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网页公告、电子邮件、短信提醒等)作出的任何声明、通知、警示等内容视为本协议的一部分,用户如使用该网络服务,视为用户知悉并同意该等声明、通知、警示的内容。
5.5 本公司根据淘屏平台的隐私政策和信息保障条款,有权对用户使用淘屏平台网络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免费或付费服务)的情况进行审查和监督(包括但不限于对用户存储在本公司的内容进行审核),如用户在使用网络服务时违反任何上述规定,本公司有权要求用户改正或直接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更改或删除用户张贴的内容等、暂停或终止用户使用网络服务的权利)以减轻用户不当行为造成的影响。因用户自身行为需向第三人承担责任的,由用户自行承担,与本公司无关。
5.6 用户作为广告主使用淘屏平台时,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若用户提供虚假发布信息或者不符合国家法律、公序良俗或者侵犯个人隐私的信息,我们有权在符合淘屏平台规则的情况下,拒绝提供发布服务并有权向用户收取罚款,并有权在用户完成支付罚款之前,暂停用户使用淘屏平台全部或部分服务,并通知淘屏平台下其他信息服务平台暂停为用户提供服务。
5.7用户作为广告主使用屏主信息平台时,应按照淘屏平台使用付费规则支付信息播出费及其他实际发生的费用,若用户拒绝支付前述费用,我们有权在用户完成支付前,暂停用户使用淘屏平台全部或部分服务,并通知淘屏平台下其他信息服务平台暂停为用户提供服务。
5.8用户作为广告主在使用淘屏平台中其他信息服务平台时,若存在拒绝支付应付费用的行为,我们有权在接到其他信息服务平台的通知后,在用户完成支付前暂停用户使用淘屏平台全部或部分服务。
6. 授权及许可
6.1 在您遵守本协议的前提下,我们授予您有限的、非排他性的、不可转让的如下许可:以将一份应用程序副本下载并安装到您拥有或控制的单台移动设备上,并仅出于您自己的个人用途运行此应用程序副本。
6.2 您不得:
- 以任何方式许可、再许可、出售、转售、转让、分配、分发服务或应用程序,或以其他方式进行商业开发或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 修改服务或应用程序,或者据此创建衍生产品;
- 创建指向服务的互联网“链接”,或在任何其他服务器或基于无线或互联网的设备上“设计”或“镜像”任何应用程序;
- 反向工程或访问应用程序设计或构建竞争产品或服务、使用类似于服务或应用程序的设想或图形来设计或构建产品,或抄袭服务或应用程序的任何设想、特点、功能或图形,或
- 启动自动程序或脚本,每秒发送多个服务器请求或过度加重服务或应用程序负担或妨碍其工作和/或性能的程序。
6.3 此外,您不得:
- 发送垃圾邮件或者以其他形式违反适用法律的重复或不受欢迎的邮件;
- 发送或存储侵权、淫秽、威胁、诽谤或者其他非法或侵权资料,包括危害儿童或触犯第三方隐私权的资料;
- 发送或存储包含软件病毒、蠕虫、木马或其他有害的计算机代码、文件、脚本、代理或程序的资料;(4)阻挠或扰乱网站、应用程序、服务或其所含数据的完整性或性能;
- 尝试未经授权地访问网站、应用程序、服务或其相关系统或网络。
6.4 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我们将有权调查并起诉任何上述违法违规行为。我们可参与并协助执法部门起诉违反本协议的用户。如果我们认为任何内容违反本协议或以其他方式危害网站、淘屏平台及/或其中的服务或应用程序,我们保留在不另行通知的情况下随时删除或禁用对这些內容的访问权限的权利。
7. 隐私保护
7.1 保护用户隐私是本公司的一项基本政策,本公司保证不对外公开或向非本公司关联企业的第三方提供单个用户的注册数据及用户在使用网络服务时存储在淘屏平台的非公开内容,但下列情况除外:
- 事先获得用户的明确授权;
- 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
- 按照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
- 为维护社会公众的利益;
- 为维护本公司的合法权益。
7.2 淘屏平台可能会与第三方合作向用户提供相关的网络服务,或与关联企业合作提供服务;在此情况下,如该第三方同意承担与本公司同等的保护用户隐私的责任,则本公司有权将用户的注册数据等提供给该第三方。
7.3 在不透露单个用户隐私数据的前提下,本公司有权对整个用户数据库进行分析并在合法范围内对用户数据库进行商业上的利用。
7.4 淘屏平台公布的法律声明及隐私政策是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且您同意我公司不定时的更新隐私政策并接受更新后的隐私政策。
8. 免责声明
8.1 用户明确同意其使用本公司网络服务所存在的风险将完全由其自己承担;因其使用本公司网络服务而产生的一切后果也由其自己承担,本公司对用户不承担任何责任。
8.2 本公司对网络服务不作任何类型的担保,包括但不限于网络服务的及时性、安全性、准确性,对在任何情况下因使用或不能使用本网络服务所产生的直接、间接、偶然、特殊及后续的损害及风险,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8.3 用户同意,对于本公司向用户提供的下列产品或者服务的质量缺陷本身及其引发的任何损失,本公司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 本公司向用户免费提供的各项网络服务;
- 本公司向用户赠送的任何产品或者服务;
- 本公司向用户附赠的各种产品或者服务。
8.4 用户同意,淘屏平台所提供的功能受制于我国的法律法规和管理条例,即与本产品的功能和条例发生冲突时,应以各地的法律法规和管理条例为最高准则。任何通过淘屏平台服务直接或间接违反当地法律法规和管理条例的行为,该后果应由用户承担。如有举证需要,本公司可以向有关部门提供相关资料作为证据。
8.5 用户理解且保证并同意一切因使用淘屏平台服务而导致的安全隐患和因此产生的纠纷和事故,均应由屏主承担责任,本公司概不负责赔偿。如有举证需要,本公司可以向有关部门提供相关资料作为证据。
8.6 用户同意并理解淘屏平台提供本协议所列的服务,但无须对用户使用服务相关行为所造成的损失负担任何责任,用户间应自行解决上述事项所发生的争议。
8.7 我们使用第三方电子支付服务供应商(以下简称“电子支付服务商”),将您的第三方电子支付账户关联到您在淘屏平台的个人帐户。处理您使用服务相关的付款时,除了受到本协议的约束之外,还要受电子支付服务商及信用卡/借记卡发卡行的条款和政策的约束。我们对于电子支付服务商或银行发生的错误不承担责任。我们将获取与您使用服务相关的特定交易明细。在使用这些信息时我们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各项政策。
9. 赔偿
9.1 您接受本协议并使用淘屏平台中的各应用程序及/或服务,即表示您同意:对于因以下事项产生的或与以下事项相关的任何及所有索赔、费用、赔偿、损失、债务和开销(包括法律费和诉讼费),您应该予以赔偿,使其免受损失。
- 您触犯或违反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或任何适用的法律法规(无论此处是否提及);
- 您触犯任何第三方的任何权利,包括通过应用程序在屏幕上发布信息;或您使用或滥用应用程序或服务。
9.2 您通过淘屏平台与屏幕服务供应商达成的屏幕服务协议,系由屏主服务供应商履行并承担相关责任。对于您享受屏幕信息服务过程中产生的任何的责任,均由屏幕服务供应商承担。
10. 协议修改
10.1 本公司有权随时修改本协议的任何条款,一旦本协议的内容发生变动,本公司将会直接在本公司网站上公布修改之后的协议内容,该公布行为视为本公司已经通知用户修改内容。
10.2 如果不同意本公司对本协议相关条款所做的修改,用户应当停止使用网络服务。如果用户继续使用网络服务,则视为用户接受本公司对本协议相关条款所做的修改。
11. 通知送达
11.1 本协议项下本公司对于用户所有的通知均可通过网页公告、电子邮件、手机短信或常规的信件传送等方式进行;该等通知于发送之日视为已送达收件人。
11.2 用户对于本公司的通知应当通过本公司对外正式公布的通信地址、传真号码、电子邮件地址等联系信息进行送达。该等通知以本公司实际收到日为送达日。
12. 法律管辖
12.1 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国法律并受中国法院管辖。
12.2 如双方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公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淘屏平台用户协议
1. 特别提示
1.1 本《淘屏用户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是用户(用户可以是“屏主”也可以是“授权运营商”以下根据实际使用情况进行称呼)与商巢互联网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者“我们”)之间关于用户在淘屏平台中注册并使用淘屏平台业务以及用户通过淘屏平台获得相关信息、建议及/或服务等相关事宜所订立的协议。
1.2 请用户认真阅读本协议,并充分理解本协议各条款的内容。淘屏平台发布的法律声明及隐私政策、计费标准、平台规则等其他规定均属于本协议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可分割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用户在使用淘屏平台提供的服务之前,必须同意接受本协议。
当用户按照注册页面提示填写信息、提交文件、阅读并同意本协议且完成注册程序后,即表示用户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协议的全部内容。如用户不同意接受本协议或其中任何条款约定,用户应立即停止注册并使用淘屏平台及软件程序。
1.3 用户明确同意,淘屏平台有权根据法律法规的变化及/或运营需要,不时对前述协议和条款进行修改并公布,该等协议和条款一经公布,立即生效,淘屏平台无需另行通知。用户应主动不时查阅淘屏平台的公示,若不同意修改内容,用户可以停止使用平台业务。若继续使用淘屏平台服务,则视为接受我公司对前述协议和条款的修改。
1.4 淘屏平台是商巢互联网技术有限公司拥有合法权益的,向用户提供接受信息发布机会或实现信息发布的途径。用户可以通过注册并经过淘屏平台认证许可后成为淘屏用户,然后通过淘屏平台发布信息投播需求而获得淘屏平台提供的相应信息服务。用户应认真阅读、充分理解本协议中各条款,特别涉及免除或者限制本公司责任的免责条款,对用户的权利限制的条款、约定争议解决方式、司法管辖、法律适用的条款。
1.5 请用户审慎阅读并充分理解本协议的内容以及淘屏平台公布的所有相关协议、规则等文件。注册成为淘屏平台用户以及使用平台提供的屏幕信息服务或者提供屏幕使之可供授权运营商使用即视为接受前述文件以及淘屏对前述文件的不时修改、删减及增加。
2. 服务内容
2.1 淘屏平台向授权运营商提供屏幕信息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屏幕信息、在线播放信息、可供播放信息等,并同时向屏幕信息服务商(屏主)提供授权运营商的信息发布需求,借由淘屏平台可以交易者身份介入使得授权运营商与屏幕信息服务商各自达成屏幕服务交易。
2.2淘屏平台提供的是集中式采购信息播出资源并进行批量化销售的统购统销式服务。如果用户的信息投播需求信息与其他用户的可供信息投播的商用屏幕信息达成一致,淘屏平台即直接购买信息播出资源后与信息投播需求用户生成信息投播订单,或者淘屏平台也可以先行将屏主的资源统一收集后再通过系统智能匹配用户的需求。
2.3 交易各方由收款方向付款方提供服务发票,淘屏平台可以为屏幕信息服务商(屏主)提供代开发票服务。
2.4 用户可以免费下载和使用淘屏平台的程序和服务。我们保留日后就程序和/或服务向用户收费的权利。如果我们决定收取此类费用,我们将向用户发送通知,并允许用户选择继续履行或终止本协议。如果用户拒绝支付相关费用,则我们有权不向用户提供该等收费服务。
2.5 用户同意并确认,本公司仅提供相关的网络服务,除此之外与相关网络服务有关的设备(如个人计算机、手机、淘屏智能终端等其他与接入互联网或移动网有关的装置)及第三方收取的相关费用(如为接入互联网而支付的电话费及上网费、为使用移动网而支付的手机费)均应由用户自行负担。
3. 知识产权声明
3.1 淘屏平台的一切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版权、商标权、专利权、商业秘密),以及相关的所有信息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表述及其组合、图标、图饰、图表、色彩、接口设计、版面框架、有关数据、印刷材料、或电子文件等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商标法、专利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和相应的国际条约以及其他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保护,除涉及第三方授权的软件或技术外,本公司已获得上述知识产权的相关权利。
3.2 未经本公司书面同意,用户不得为任何营利性或非营利性的目的自行实施、利用、转让或许可任何三方实施、利用、转让上述知识产权,本公司保留追究上述未经许可行为的权利。
4. 服务变更、中断或终止
4.1 用户理解,本公司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提供网络服务的平台(如互联网网站、移动网络等)或相关的设备进行检修或者维护,且互联网连接能力受到全球网路稳定性、技术状态、使用者所在地与使用的网路、电力供应、政府管制、计算机病毒、黑客攻击等既存不确定性的限制,如因此类情况而造成服务中断,本公司无需为此承担任何责任,且除特殊情况外应当事先进行通告。
4.2 如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形,本公司有权随时中断或终止向用户提供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或部分网络服务而无需对用户或任何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
- 用户提供的资料不真实;
- 用户违反本协议中规定的使用规则;
- 用户在使用收费网络服务时未按规定向本公司支付相应的服务费;
- 授权运营商违反授权运营管理承诺的;
- 用户的行为违反法律法规或者政府规定。
4.3 用户注册的账户或使用淘屏平台的行为、方式不得从事违反法律法规或国家政策要求,或侵犯任何第三方合法权益的情况,如存在上述情况,用户应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本公司有权禁止用户继续使用该账户或停止用户继续使用淘屏平台,或依据相关法律或政府命令,将相关信息提供给政府、法院或检察机关,如由此给本公司造成损失的,用户应承担赔偿责任。
5. 使用规则
5.1 用户注册成功后,本公司将给予每个用户一个用户账号,该账号归本公司所有,用户完成申请注册手续后,获得账号的使用权。账号使用权仅属于初始申请注册人,禁止任何形式的让与,包括但不限于赠与、借用、租用、转让或售卖。用户承担账号与密码的保管责任,并就其账号及密码项下之一切活动负全部责任。同时根据淘屏平台与淘屏平台旗下合作平台(以下简称“淘屏平台”)的相关协议,用户的账户信息在淘屏平网台可共享共用,用户无需另外注册账户,即可享受淘屏平台为用户提供的全方位服务。
5.2 用户不应将其账号、密码转让或出借予他人使用。如用户发现其账号遭他人非法使用,应立即通知本公司。因黑客行为或用户的保管疏忽导致账号、密码遭他人非法使用所发生的一切损失,均应由用户自行承担,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若因此造成本公司损失用户同意赔偿本公司的损失。
5.3 用户在使用淘屏平台服务过程中,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 遵守中国有关的法律和法规;
- 遵守所有与网络服务有关的网络协议、规定和程序;
- 不得为任何非法目的而使用网络服务系统;
- 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淘屏平台服务侵犯本公司的商业利益;
- 不得利用淘屏平台网络服务系统进行任何可能对互联网或移动网正常运转造成不利影响的行为;
- 不得利用本产品提供的网络服务上传、展示或传播任何虚假的、骚扰性的、中伤他人的、辱骂性的、恐吓性的、庸俗淫秽的或其他任何非法的信息数据;
- 不得侵犯其他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名誉权或其他任何合法权益;
- 不得利用淘屏平台服务系统进行任何不利于本公司的行为。
本公司针对某些特定的淘屏平台网络服务的使用通过各种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网页公告、电子邮件、短信提醒等)作出的任何声明、通知、警示等内容视为本协议的一部分,用户如使用该网络服务,视为用户知悉并同意该等声明、通知、警示的内容。
5.4 本公司根据淘屏平台的隐私政策和信息保障条款,有权对用户使用淘屏平台网络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免费或付费服务)的情况进行审查和监督(包括但不限于对用户存储在本公司的内容进行审核),如用户在使用网络服务时违反任何上述规定,本公司有权要求用户改正或直接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更改或删除用户张贴的内容等、暂停或终止用户使用网络服务的权利)以减轻用户不当行为造成的影响。因用户自身行为需向第三人承担责任的,由用户自行承担,与本公司无关。
5.5 用户作为授权运营商使用淘屏平台时,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若用户提供虚假发布信息或者不符合国家法律、公序良俗或者侵犯个人隐私的信息,我们有权在符合淘屏平台规则的情况下,拒绝提供发布服务并有权向用户收取罚款,并有权在用户完成支付罚款之前,暂停用户使用淘屏平台全部或部分服务,暂时停止向用户支付款项,并通知淘屏平台下其他信息服务平台暂停为用户提供服务。
5.6用户作为授权运营商使用屏主信息平台时,应按照淘屏平台使用付费规则支付信息播出费及其他实际发生的费用,若用户拒绝支付前述费用,我们有权在用户完成支付前,暂停用户使用淘屏平台全部或部分服务,并通知淘屏平台下其他信息服务平台暂停为用户提供服务。
5.7用户作为授权运营商在使用淘屏平台中其他信息服务平台时,若存在拒绝支付应付费用的行为,我们有权在接到其他信息服务平台的通知后,在用户完成支付前暂停用户使用淘屏平台全部或部分服务。
6. 授权及许可
6.1 在用户遵守本协议的前提下,我们授予用户有限的、非排他性的、不可转让的如下许可:以将一份应用程序副本下载并安装到用户拥有或控制的移动设备上,并仅出于用户自身用途运行此应用程序副本。
6.2 用户不得:
(1)未经淘屏平台明确授权以任何方式许可、再许可、出售、转售、转让、分配、分发服务或应用程序,或以其他方式进行商业开发或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2)修改服务或应用程序,或者据此创建衍生产品;(3)创建指向服务的互联网“链接”,或在任何其他服务器或基于无线或互联网的设备上“设计”或“镜像”任何应用程序;
(3)反向工程或访问应用程序设计或构建竞争产品或服务、使用类似于服务或应用程序的设想或图形来设计或构建产品,或抄袭服务或应用程序的任何设想、特点、功能或图形,或
(4)启动自动程序或脚本,每秒发送多个服务器请求或过度加重服务或应用程序负担或妨碍其工作和/或性能的程序
6.3 此外,用户不得:
(1)发送垃圾邮件或者以其他形式违反适用法律的重复或不受欢迎的邮件;
(2)发送或存储侵权、淫秽、威胁、诽谤或者其他非法或侵权资料,包括危害儿童或触犯第三方隐私权的资料;
(3)发送或存储包含软件病毒、蠕虫、木马或其他有害的计算机代码、文件、脚本、代理或程序的资料;(4)阻挠或扰乱网站、应用程序、服务或其所含数据的完整性或性能;
(4)尝试未经授权地访问网站、应用程序、服务或其相关系统或网络。
6.4 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我们将有权调查并起诉任何上述违法违规行为。我们可参与并协助执法部门起诉违反本协议的用户。如果我们认为任何内容违反本协议或以其他方式危害网站、淘屏平台及/或其中的服务或应用程序,我们保留在不另行通知的情况下随时删除或禁用对这些內容的访问权限的权利。
7. 隐私保护
7.1 保护用户隐私是本公司的一项基本政策,本公司保证不对外公开或向非本公司关联企业的第三方提供单个用户的注册数据及用户在使用网络服务时存储在淘屏平台的非公开内容,但下列情况除外:
- 事先获得用户的明确授权;
- 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
- 按照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
- 为维护社会公众的利益;
- 为维护本公司的合法权益。
7.2 淘屏平台可能会与第三方合作向用户提供相关的网络服务,或与关联企业合作提供服务;在此情况下,如该第三方同意承担与本公司同等的保护用户隐私的责任,则本公司有权将用户的注册数据等提供给该第三方。
7.3 在不透露单个用户隐私数据的前提下,本公司有权对整个用户数据库进行分析并在合法范围内对用户数据库进行商业上的利用。
7.4 淘屏平台公布的法律声明及隐私政策是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且用户同意我公司不定时的更新隐私政策并接受更新后的隐私政策。
8. 免责声明
8.1 用户明确同意其使用本公司网络服务所存在的风险将完全由其自己承担;因其使用本公司网络服务而产生的一切后果也由其自己承担,本公司对用户不承担任何责任。
8.2 本公司对网络服务不作任何类型的担保,包括但不限于网络服务的及时性、安全性、准确性,对在任何情况下因使用或不能使用本网络服务所产生的直接、间接、偶然、特殊及后续的损害及风险,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8.3 用户同意,对于本公司向用户提供的下列产品或者服务的质量缺陷本身及其引发的任何损失,本公司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 本公司向用户免费提供的各项网络服务;
- 本公司向用户赠送的任何产品或者服务;
- 本公司向用户附赠的各种产品或者服务。
8.4 用户同意,淘屏平台所提供的功能受制于我国的法律法规和管理条例,即与本产品的功能和条例发生冲突时,应以各地的法律法规和管理条例为最高准则。任何通过淘屏平台服务直接或间接违反当地法律法规和管理条例的行为,该后果应由用户承担。如有举证需要,本公司可以向有关部门提供相关资料作为证据。
8.5 屏主理解且保证并同意一切因使用淘屏平台服务而导致的安全隐患和因此产生的纠纷和事故,均应由屏主承担责任,本公司概不负责赔偿。如有举证需要,本公司可以向有关部门提供相关资料作为证据。
8.6 用户同意并理解淘屏平台提供本协议所列的服务,但无须对用户使用服务相关行为所造成的损失负担任何责任,用户间应自行解决上述事项所发生的争议。
8.7 我们使用中国银联系统和第三方电子支付服务供应商(以下简称“电子支付服务商”),将用户的银行支付账号和第三方电子支付账户关联到用户在淘屏平台的专属帐户。处理用户使用服务相关的付款时,除了受到本协议的约束之外,还要受电子支付服务商及信用卡/借记卡发卡行的条款和政策的约束。我们对于电子支付服务商或银行发生的错误不承担责任。我们将获取与用户使用服务相关的特定交易明细。在使用这些信息时我们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各项政策。
9. 赔偿
9.1 用户接受本协议并使用淘屏平台中的各应用程序及/或服务,即表示用户同意:对于因以下事项产生的或与以下事项相关的任何及所有索赔、费用、赔偿、损失、债务和开销(包括法律费和诉讼费),用户应该予以赔偿,使其免受损失。
- 用户触犯或违反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或任何适用的法律法规(无论此处是否提及);
- 用户触犯任何第三方的任何权利,包括通过应用程序在屏幕上发布信息;或用户使用或滥用应用程序或服务。
9.2 用户通过淘屏平台达成的屏幕交易,系由屏主服务供应商(屏主)履行屏幕播放义务并承担相关责任。
10. 协议修改
10.1 本公司有权随时修改本协议的任何条款,一旦本协议的内容发生变动,本公司将会直接在本公司网站上公布修改之后的协议内容,该公布行为视为本公司已经通知用户修改内容。
10.2 如果不同意本公司对本协议相关条款所做的修改,用户应当停止使用网络服务。如果用户继续使用网络服务,则视为用户接受本公司对本协议相关条款所做的修改。
11. 通知送达
11.1 本协议项下本公司对于用户所有的通知均可通过网页公告、电子邮件、手机短信或常规的信件传送等方式进行;该等通知于发送之日视为已送达收件人。
11.2 用户对于本公司的通知应当通过本公司对外正式公布的通信地址、传真号码、电子邮件地址等联系信息进行送达。该等通知以本公司实际收到日为送达日。
12. 法律管辖
12.1 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国法律并受中国法院管辖。
12.2 如双方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公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淘屏GO商家服务协议
本协议由同意并承诺遵守本协议规定使用淘屏GO服务的法律实体(下称“商家”)与深圳淘屏电商服务有限公司(下称“淘屏电商”)共同缔结,本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1 协议内容及生效
1.1 本协议内容包括协议正文、附属文件,以及所有由淘屏电商在淘屏GO(WEB)端、淘屏GO微信小程序端及通过淘屏商家APP(下统称为淘屏GO)已经发布的或将来可能发布的各类网站使用规则(以下简称“平台规则”);所有平台规则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 商家在使用淘屏GO服务(以下简称“平台服务”)的同时,承诺接受并遵守本协议及平台规则。因业务变化、法律更新等原因,淘屏电商需要不时地修订本协议及平台规则,或制定新的平台规则、附属文件(以下合称“新协议”),新协议将自其在淘屏GO公示的生效日生效(未明确生效日的,公示满七日生效)。商家如对新协议有任何异议,应立即停止使用平台服务,并以书面方式通知淘屏电商终止本协议。商家通过淘屏商家APP或者其他方式登录淘屏GO或继续使用平台服务,即表示商家接受本协议及其修订、新增的内容。除另行明确声明外,任何使平台服务范围扩大或功能增强的新内容均受本协议约束。
1.3 商家签署或在线接受本协议将导致本协议立即生效。当淘屏电商审核通过商家提交的入驻申请资料后,如发现不符合淘屏电商审核标准的,淘屏电商有权确定本协议在商家和淘屏电商之间丧失法律效力。
对于本协议生效前已经开通平台服务的商户,本协议不溯及生效之前的交易。
2 定义
下列词语,如无另行说明,一般具有如下含义:
2.1 淘屏GO:指由淘屏电商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的互联网电子商务平台,平台首页网址为【www.】(或淘屏电商根据业务需要不时修改的网址);除了前述PC端网站外,还包括淘屏电商WAP站、移动客户端(APP)、TV端等。淘屏GO是为网站用户提供信息浏览、查询、发布、交流、达成交易意向等交易的平台。
2.2 淘屏商家APP:是指淘屏电商依托淘屏GO向商家提供的网络交易支持综合技术平台操作系统,商家可通过网址【www.】(或淘屏电商根据业务需要不时修改的网址)注册并登录平台的后台界面,开展商品信息发布、业务推广、达成交易意向、订单履约等活动。
2.3 招商标准,是指商家使用平台服务须满足的前提标准,如注册资金、商标注册(授权)情况、商品质量标准等。商家点击确认本协议即表示商家向淘屏电商承诺其已符合淘屏GO招商标准并且平台经营过程中将一直符合该招商标准。淘屏电商有权不时修订招商标准。
2.4 商家:是指符合淘屏电商不时发布的淘屏GO招商标准(“淘屏电商招商标准”)的规定并按照淘屏电商设置的程序和要求,申请注册并入驻平台的经营实体。
2.5 淘屏GO服务商:简称“服务商”,指入驻淘屏GO,专门为淘屏GO商家提供店铺装修与管理等服务的商家。
2.6 买家:是指通过或意图通过淘屏GO向商家购买商品或服务的个人消费者、企业等客户。
2.7 商品:为表述便利,本协议所称的“商品”包括商品和服务,如实物商品、虚拟商品、无形服务等。
2.8 注册:是指商家登录淘屏GO,申请注册成为平台商家并按淘屏电商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在线阅读并确认接受或书面签署本协议,以获取并激活淘屏电商分配给其使用的淘屏GO账户的过程。
2.9 平台账户:是指淘屏电商为完成注册的商家分配的使用权限账户,商家须将用户名(通常为一组字符)和账户密码匹配使用后方可登录进入商家后台系统界面,使用相关平台服务;平台账户密码由商家自行设定和更改,商家应妥善保管其平台用户名及密码信息,商家不得以任何形式擅自转让、转借或授权他人使用自己的平台账户,并对利用该平台账户所进行的一切活动负全部责任。
2.10 店铺:是指商家成功入驻后,淘屏电商分配给商家的独立的网络虚拟销售环境,商家在自己的店铺内有独立经营管理权利,商家平台账号通过淘屏商家APP对店铺实施管理,自主维护店铺内商品信息和店铺外观,自主进行交易。
2.11 平台服务:是指由淘屏电商通过淘屏GO向商家提供的互联网信息发布、商业推广、商品交易及与此有关的互联网技术服务。
2.12 优惠券:是指买家可以下单购买商品时,对订单支付金额进行减免的一种优惠形式。
3 合作模式概述
3.1 淘屏电商根据其技术能力和资源提供平台服务,不参与或干涉商家的合法经营活动。
3.2 商家通过淘屏GO向买家提供商品或服务,商家依法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承担责任和风险。
3.3 为便利商家经营,提供交易辅助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仓储服务、配送服务、网络营销服务、应用软件服务等)的服务商也可以入驻淘屏电商开放平台,商家可根据需要自主选择与该等入驻服务商进行合作,合作风险和责任由商家和服务商自行承担。
4 申请条件
4.1 申请使用平台服务的商家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4.1.1 符合淘屏电商提出的招商标准的具体要求;
4.1.2 确认接受本协议(含其附属文件和平台规则),注册成为淘屏GO用户;
4.1.3 提交本协议及淘屏电商要求的商家资质证明文件并获得淘屏电商认可;
4.2 如商家不具备上述条件或经营资质不完备,但已注册为平台商家,本协议自始无效;一经发现,淘屏电商有权立即注销该经营主体的平台账户,并追究其使用平台服务的一切法律责任。
5 平台服务的后台功能开通
5.1 平台服务的商家店铺后台功能将在以下条件均满足后7个工作日内开通:
5.1.1 商家签署本协议(书面签署或在线点击接受);
5.1.2 商家在线填写信息;
5.1.3 符合淘屏电商招商标准规定的条件,并提供相应的商家资质证明文件且获得淘屏电商认可;
5.2 服务期自平台服务商家店铺后台功能实际开通日起算。
5.3 如商家签署或在线接受本协议后30个工作日内仍未满足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所有开通条件,则淘屏电商有权终止审查商家使用平台服务的申请。
5.4 在商家满足淘屏电商规定的商家店铺前台上线条件后,经商家申请且淘屏电商审核同意后,予以开通平台服务商家店铺前台上线功能。
6 费用条款
6.1 商家同意,就其使用的服务向淘屏电商(或淘屏电商指定的关联公司)支付以下服务费用:
6.1.1 交易佣金:又称“佣金”,卖家根据经营类目在达成每一单交易时需按比例(该比例在与卖家签署的相关协议中称为“佣金”或“扣点”)向淘屏电商缴纳费用。
6.2 费用支付方式
交易佣金:又称“佣金”,交易佣金以商家通过淘屏GO与买家达成交易意向并实际完成的交易额为基数,由淘屏电商通过技术系统自动发出扣款指令,按协议双方约定的交易佣金费率进行实时划扣。
6.3费用结算及开票说明
6.3.1 交易佣金:对当月的佣金发票,淘屏电商将于下个月中旬放开发票申请入口,商户可根据自身的需求申请开具发票,自申请发票到邮寄发票为10个工作日内。发票税率为:6%的增值税专用/普通发票;类型为:信息技术服务费;对已撤场的商户可在撤场环节申请发票。
6.4 货币与计数原则
如无其他特别说明,本协议所述费用款项,均以人民币计算,以元为计数单位,同时按四舍五入原则计数至小数点后两位。
7 消费者保障
7.1 消费者保障,是指商家使用平台服务销售商品和服务,应根据法律规定、本协议约定及平台规则的规定,履行“正品保障”、“商品如实描述”、“商品三包保障”、“遵守承诺”、“保护消费者个人信息”、“规范物流配送服务”等义务。
7.2 买家(或商家)对其与商家(或买家)间的纠纷提请淘屏电商介入处理的,淘屏电商有权根据自己的判断决定是否介入。具体内容详见本协议附件一《淘屏GO食品类退换货细则》。
8 商家经营资质及证明文件
8.1 商家经营资质
8.1.1商家保证其为根据中国法律登记、注册的合法经营主体,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协议的权利能力及行为能力,并具有经营其发布于淘屏GO上的商品或服务的合法资质。
8.1.2 商家应向淘屏电商提供商家资质相关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以证明其在淘屏GO销售商品、提供服务属合法经营,该等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资料(具体以国家及淘屏电商的要求为准):
(1)主体资格证书:包括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等;
(2)授权书:包括但不限于商标授权、品牌授权、专利授权等,该等材料须提供正本或副本复印件;
(3)特定行业资质:指商家经营的商品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
文件等要求,需要具备的行业资质证书。
8.1.3 上述证明文件应至少以复印件加盖商家红色公章的形式上传至淘屏GO。
8.2 证明文件的提交与核验
商家应当根据淘屏电商招商标准的具体要求提交证明文件,并配合淘屏电商核验相关文件。
8.2.1 如商家证明文件有更新,商家应自更新日起10日内将更新后的文件重新上传淘屏GO,并配合淘屏电商核验相关文件。
8.2.2 淘屏电商有权在淘屏电商招商标准的基础上,在本协议生效前后,根据淘屏电商需要、行政司法机关指令、买家投诉等要求商家提供更多的证明文件,商家需按淘屏电商的要求提供。如商家不能提供,则淘屏电商有权终止审查商家使用平台服务的申请或中止或解除本协议。
8.3 文件有效性保证
淘屏电商有权独立对商家的提交的任何资质文件进行审核。商家保证其向淘屏电商提供的全部证明文件真实、准确、完整、合法,且不存在超过时效问题(即保证所有证明文件在整个合同履行期间都处于有效期内);如因商家资质证明文件虚假或失效等原因而发生纠纷或被相关国家主管机关处罚,商家应当独立承担全部责任,如给淘屏电商或(及)其关联公司造成损失的,商家同意赔偿其全部损失。
8.4 商家主体及行政许可资质公示
商家应依法在其前台店铺界面醒目位置,公示商家营业执照登载信息或营业执照以及与其经营业务有关的行政许可信息的电子链接标识;法律或平台规则对其他证明文件有强制性公示要求的,商家应按照要求及时予以公示。
9 商家的声明与保证
9.1 商家保证具备缔结和履行本协议的资格和条件,提交淘屏电商的证明文件、主体信息、经营信息和联系方式真实、合法、有效。
9.2 商家承诺遵守法律法规、本协议、《商家管理规范》以及所有公示于淘屏GO的规则,并自行承担因违反前述文件的后果与责任。
9.3 商家承诺,其发布于淘屏GO的所有信息均真实、准确、完整、合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本协议及平台规则的要求,未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利。
9.4 商家保证对其发布于淘屏GO的交易信息中所涉商品有合法的销售权和知识产权等任何必需的权利,商家已取得销售该等商品所需要的各项审批、许可、认证、检测等法律文件,对其所售商品具有合法来源、享有唯一的合法的所有权,且商品推介、销售和交付等行为均未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利。
商家同意保留商品具有合法进货来源的相关凭证,接受淘屏电商对商家出售商品是否具有合法进货来源进行的不定期检查,并对无法提供商品合法进货来源的,承担举证不利的后果。
9.5 商家保证,将按照不低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其他法规、部门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可执行地方标准、经备案的企业标准)的规定,出售商品并提供售后服务,且商家保证其遵守淘屏电商发布的售后服务各项规定。
9.6 商家确认知晓并同意,淘屏电商仅向商家提供销售平台,并不参与任何商家的经营活动,对商家经营过程中的任何事项不承担任何责任。商家保证,对其在淘屏GO出售的商品,应依法根据买家的要求为买家开具发票并依法缴纳相关税费。
9.7 为便利商家经营与结算,商家同意由淘屏电商提供的合法支付渠道作为商家通过平台达成交易的支付工具。
9.8 商家承诺,不对淘屏GO上的任何非商家所有的数据作商业性利用;在未经淘屏电商或其他权利方事先书面批准的情况下,商家不会以复制、传播或向他方披露等方式使用在淘屏GO上其他用户展示的任何资料。
9.9 为实现商家向用户发货、完成售后等必须的业务功能,在符合《淘屏电商隐私政策》的前提下,淘屏电商会向商家共享部分消费者个人信息。商家承诺,将合法、正当、必要地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并对消费者个人信息严格保密,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信息泄露、丢失的情况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未经消费者同意或者请求,或者消费者明确表示拒绝的,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信息。违反以上约定的,商家除应按本协议第【18】项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当承担对个人信息主体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相应责任。
9.10 商家知晓并同意,因商家的错误操作而造成的系统自动退款、低价销售等损失,由商家自行负责。商家不可撤销地授权淘屏电商可根据平台的合理判断,在商家页面维护错误时(包括但不限于价格、促销活动、规格、参数),直接下架相关错误页面商品;但这并不是淘屏电商在商家发生页面错误事件时的合同义务,也不代表淘屏电商代替商家承担与页面维护错误相关的任何责任;因商家页面维护错误(包括但不限于价格、促销活动、规格、参数),造成与消费者之间产生纠纷的,商家应积极与消费者协商处理并按照淘屏GO相关规则履行赔付义务。商家不可撤销地授权淘屏电商在事件发生后立即冻结商家全部货款。在商家怠于履行或者拒绝履行相关赔付义务时,淘屏电商有权使用商家未结算货款对消费者进行赔付。
9.11 商家不可撤销地授权淘屏电商基于网站运营等的需要,可以任何方式(如复制、翻译、展示等形式)无偿使用商家公示于平台的各类信息或以任何现在或将来可能的形式将上述信息纳入其相关作品,并可以无偿转授权和再授权。
9.12 商家不可撤销地授权淘屏电商在以下情形或本协议约定的其他情形下自本协议订立后依淘屏电商的指示直接对商家在淘屏GO账户中的余额进行权限限制、款项冻结和划扣等操作:
(1)商家短时间内发生大量投诉或对买家、服务商存在重大履约风险的;
(2)商家涉嫌行政或刑事违法行为,可能或已经给淘屏电商或其关联公司造成损失的(淘屏电商损失金额明确前淘屏电商有权持续冻结商家淘屏GO账户余额);
(3)商家违反法律法规、本协议或平台规则的规定,赔偿责任、行政责任等超过必要额度的。
9.13 商家保证维护淘屏电商及其关联公司的良好声誉和企业形象,不做出任何有损于淘屏电商及其关联公司之品牌形象和声誉的任何言论及行动。
9.14 商家同意,未经淘屏电商书面授权,商家不会为任何目的和形式使用淘屏电商及其关联公司的商标、标志及企业名称、字号。
9.15 商家承诺,不在淘屏GO内发布非淘屏电商销售渠道的信息,不会引导买家到淘屏电商之外的渠道购买商品。
9.16 商家承诺,接受淘屏电商基于商品品质控制需求对商家在售商品进行的质量抽检,并对淘屏电商选择的第三方质检机构作出的检测结果不持有异议。对于经检测证明存在质量瑕疵或缺陷的商品,检测费用由商家承担。
9.17 商家承诺未隐瞒、未提供虚假的以致足以影响淘屏电商签订及履行本协议的其他任何信息。
10 淘屏电商的权利和义务
10.1 淘屏电商在现有技术上努力维护整个淘屏GO平台的正常运行,并努力提升和改进技术,使商家网上交易活动得以顺利进行。
10.2 淘屏电商有权根据商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以及商家对自己店铺经营范围的描述,自行决定或调整允许商家发布的商品类目、种类和数量。
10.3 因网上交易海量信息的特殊性,淘屏电商没有义务对所有商家的交易行为以及与交易有关的其它事项进行事先审查。
10.4 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淘屏电商有权以普通非专业人员的知识水平标准对商家的相关内容和行为进行合法性和合理性判别:
10.4.1 第三方通知淘屏电商,认为某个商家或交易事项可能存在重大问题;
10.4.2 商家或第三方向淘屏电商告知平台上有违法或不当行为的;
10.4.3 淘屏电商发现某个商家或交易事项可能存在重大问题。
10.5 若淘屏电商认为10.4条约定内容或行为具有违法或不当性质的,淘屏电商有权根据不同情况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删除相关信息、对商家店铺采取限制性措施或停止对该商家提供平台服务等措施。
10.6 淘屏电商有权对商家的注册数据及交易行为进行查阅,发现注册数据或交易行为中存在任何问题或怀疑,均有权向商家发出询问或要求改正的通知,或者直接作出删除或对商家店铺采取限制性措施等处理。
10.7 经国家生效法律文书或行政处罚决定确认商家存在违法行为的,或者淘屏电商认为商家存在违法或违反协议行为的,淘屏电商有权在淘屏GO公布商家的违法、违规行为。
10.8 对于商家在淘屏GO发布的下列信息,淘屏电商有权在不通知商家的前提下进行删除或采取其它限制性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10.8.1 以规避费用为目的的信息;
10.8.2 以炒作信用、销量为目的的信息;
10.8.3 超出经营范围或超出商家向淘屏电商申请的经营项目的信息;
10.8.4 存在欺诈等恶意或虚假内容的信息;
10.8.5 与网上交易无关或不是以交易为目的的信息;
10.8.6 存在恶意竞价或其它试图扰乱正常交易秩序因素的信息;
10.8.7 违反法律规定、违反公共利益或可能严重损害淘屏电商和/或其它用户合法利益的信息。
10.9 淘屏电商会在商家的计算机上设定或取用商家Cookies,淘屏电商允许那些在淘屏电商网页上发布广告的公司到商家计算机上设定或取用Cookies;淘屏电商使用Cookies可为商家提供个性化服务。如果拒绝Cookies,商家将不能使用平台服务。
Cookie(复数形态Cookies),指网站为了辨别用户身份而储存在用户本地终端(Client Side)上的数据(通常经过加密)。
10.10 淘屏电商有权根据业务调整情况,提前30天以网站公告的形式将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权利义务一并转移给其关联公司。
10.11 淘屏电商保留在任何时候自行决定对平台服务及其相关功能、应用软件变更、升级的权利;淘屏电商进一步保留在服务中开发新的模块、功能和软件或其它语种服务的权利。上述所有新的模块、功能、软件服务的提供,除非淘屏电商另有说明,否则仍适用本协议。平台服务随时可能因淘屏电商的单方判断而被增加或修改,或因定期、不定期的系统维护而暂缓提供;商家在此同意,若因信息传输或联络中的迟延、不准确、错误或疏漏等产生损失,淘屏电商无须承担责任。
11 协议终止
11.1 自然终止:本协议到期终止或商家在线接受的本协议因任何原因终止,则本协议将同时终止。
11.2 通知解除:协议任何一方均可以提前三十(30)天书面通知的方式解除本协议;
商家应通过如下方式通知解除本协议:商家通过在线点击“确认退出”按钮申请终止本协议,随后系统会使商家店铺进入“监管”状态,十五天(15)后商家店铺正式进入退出流程(“退出流程”)。
11.3 淘屏电商单方解除权:
11.3.1 如商家违反平台规则或本协议中的任何承诺或保证,淘屏电商都有权解除本协议,并按有关规则对商家进行处罚。
11.3.2 商家在超过60天的时间内未以平台账户及密码登录淘屏电商的,淘屏电商有权解除本协议。
11.3.3 如非因淘屏电商的原因,商家未能按本协议及附件之规定,按期全额支付有关费用,且在淘屏电商规定的时限内仍未支付,淘屏电商有权部分或全部中止或解除本协议。
11.3.4 淘屏电商基于本协议约定解除本协议的,商家店铺在淘屏电商作出解除决定时立即进入退出流程。
11.4 协议终止后有关事项的处理:
11.4.1 协议终止后,淘屏电商有权但无义务保留商家的平台账户、注册数据和资料、交易记录或与之相关的任何信息,并无义务转发任何信息和资料给商家或第三方。
11.4.2 无论本协议因何原因终止,在协议终止前的行为所导致的任何赔偿和责任,商家必须完全且独立地承担,并且淘屏电商仍可行使本协议所规定的权利(如消费者保障)。
11.4.3 商家退出流程发起但未结束之前:
(1)商家已经上传至淘屏GO的商品信息尚未达成交易协议的,淘屏电商有权在本协议终止时同时删除此项商品的相关信息;
(2)商家已经与另一用户就某商品达成交易协议的,淘屏电商可以不删除该项交易,但淘屏电商有权在本协议终止前将本协议终止的情况通知该交易中的买方或卖方。
(3)商家在进入退出流程三十天(30)内可以且仅可以处理交易纠纷以及与淘屏电商(或淘屏电商关联公司)之间的账务、发票结算事宜。
11.4.4商家同意,本协议终止30天后,淘屏电商根据结算情况将商家账户余额(如有)支付给商家。
11.4.5如商家店铺经营过程中涉及商家违约、消费者纠纷、政府处罚等事项的,对于商家应承担的款项,淘屏电商有权直接从商家账户余额中扣除。如商家涉嫌销售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合法权益的商品,或第三方多次投诉其商品质量或服务质量等违法行为的,淘屏电商有权扣留商家未结算销售款和账户余额,作为商家的违约金。
12 协议期限
12.1 本协议在符合约定的条件时即告生效,本协议合作期限为自签约之日起到当年度自然年度12月31日止,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12.2 本协议约定的合作期限期满,商家如有意继续合作,应当根据淘屏电商通知订立新的协议。
12.3 如本协议已到期,但新的协议尚未订立或生效,为确保双方合作的延续性,本协议有效期自然顺延至新协议订立且生效之日。新协议生效后,效力追溯至顺延期开始之日,双方执行新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收费标准(追溯期内的收费按照多退少补的原则处理)。
13 有效通知
13.1 本协议下所规定的商家对淘屏电商的通知应以书面形式通过以下邮址递交收悉,通知的到达以淘屏电商收悉为准:淘屏电商:深圳市福田区香蜜湖街道竹子林教育科技大厦18楼A,邮编518040:XXX(收)
13.2 淘屏电商可通过电子邮件向商家在注册资料提供的电子邮件地址发出通知,通知的送达以邮件发出为准。淘屏电商使用书面信件向商家寄送通知的,信件送达以到达商家在注册资料中提供的地址或工商注册地址为准,无论商家是否实际签收。
14 保密条款
14.1 在签订和履行本协议过程中,一方应对其获知的对方商业秘密、非公开信息等秘密信息,予以严格保密,未经秘密信息提供方同意,均不得将该信息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传播、编辑或展示。
14.2 因秘密信息提供方书面同意或因国家行政、司法强制行为而披露秘密信息,披露方不承担责任;原秘密信息已为公众所知悉的,披露方不承担责任。
15 阳光条款
商家不得通过不正当手段(包括但不限于向淘屏电商及其关联公司的工作人员及/或其关联人士提供财物、消费、款待或商业机会等)谋取利益。如有违反,无论商家是否实际获得利益,淘屏电商均有权立即终止向商家名下部分或所有店铺提供服务,同时,淘屏电商有权根据商家意图谋取利益的价值或为谋取利益所提供的财物等的价值的两倍要求商家支付违约金,商家拒绝支付的,淘屏电商有权直接从商家淘屏GO账户余额中扣除。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淘屏电商损失的,商家应予以补足,商家涉嫌犯罪的,淘屏电商有权依法向司法机关检举。
16 淘屏GO的法律地位
淘屏GO仅作为平台使用方物色交易对象,就货物和服务的交易进行协商,以及获取各类与交易相关信息和服务的平台。本协议的生效并不意味着淘屏电商成为商家在平台上与第三方所进行交易的参与者;对商家在平台上的交易,淘屏电商仅提供技术服务,不对商家行为的合法性、有效性及商品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作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担保。商家因进行交易、获取有偿服务或接触淘屏GO的服务器而发生的所有应纳税赋,均由商家自行负责支付。
17 有限责任
17.1 平台服务将按“现状”和按“可得到”的状态提供。淘屏电商在此明确声明对平台服务不作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包括但不限于对服务的可适用性,没有错误或疏漏,持续性,准确性,可靠性,适用于某一特定用途之类的保证,声明或承诺。
17.2 对平台服务所涉的技术和信息的有效性、准确性、正确性、可靠性、质量、稳定、完整和及时性,淘屏电商均不作承诺和保证。
17.3 使用平台服务下载或者获取任何资料的行为均出于商家的独立判断并自行承担风险。每一个商家独自承担因此对其电脑系统或资料灭失造成的损失。
17.4 不论在何种情况下,淘屏电商均不对由于互联网连接故障,电脑,通讯或其他系统的故障,电力故障,罢工,劳动争议,暴乱,起义,骚乱,生产力或生产资料不足,火灾,洪水,公共疫情、风暴,爆炸,不可抗力,战争,政府行为,国际、国内法院的命令或第三方的不作为而造成的不能服务或延迟服务承担责任。
18 违约责任
18.1 商家同意赔偿由于使用平台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将商家资料展示在网站上)或违反本协议而给淘屏电商造成的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由此产生的全额的诉讼费用和律师费)。商家同意淘屏电商不对任何商家张贴的资料,包括诽谤性的、攻击性的或非法的资料承担任何责任;由于此类材料对其它主体造成的损失由商家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18.2 商家承诺,不会采取任何手段或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明示或暗示买家或通过其他方式,转移商家本可以通过淘屏GO在线达成的交易,以规避向淘屏电商或其关联公司支付相关费用;否则,将视为商家严重违约,淘屏电商有权解除本协议,并有权将商家账户未结余额(如有)作为违约金予以没收。
19 争议解决及其他
19.1 本协议之解释与适用,以及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均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予以处理,并以深圳市福田区相应级别的法院为管辖法院。
19.2 如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被视作无效或无法执行,则上述条款可被分离,其余部份则仍具有法律效力。
19.3 淘屏电商于商家过失或违约时放弃本协议规定的权利的,不得视为淘屏电商对商家的其他或以后同类之过失或违约行为弃权。
20 协议附件清单
20.1 协议附件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条款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正文另有约定的除外。
20.2 本协议附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文件:
附件一:淘屏GO食品类退换货细则